近期我公司发现全国范围内一些地区有不法企业冒用我公司(即大连大高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和我公司商标(即DV商标)进行阀门销售活动。我公司现就此事发表声明如下:
一、我司对外订立的合同均使用“大连大高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并由我司加盖本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凡未使用“大连大高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并经我司盖章确认的合同,均不是我司对外订立的合同;
二、如有发现侵犯我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公司将使用法律手段给予严惩,对举报该违法活动的个人或团体我公司会给予重奖并严格保密个人信息。
大连大高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6